李兴雄、周明健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2023-03-07 15:10:57 阅读量99251 字数284



李兴雄、周明健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

公开致歉信


本人李兴雄,男,1996 年10月7日出生;本人周明健,男,1997年10月26日出生,我们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于2022年7月24日到丽江市古城区团山水库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撒网捕鱼,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对水产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我们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在此通过媒体诚恳向社会公开道歉,并保证以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


致歉人:李兴雄 周明健

2023年2月8日


编辑/李琳瑛

责编/林 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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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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