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丽江市古城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我区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以防雹减灾、抗旱增雨、森林灭火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3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0日。
二、作业地点:古城区大东乡、七河镇、金安镇、金江乡、文化街道、束河街道,作业影响范围为古城区行政区域。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类型:火箭发射器,最大射程半径为5km。
四、事故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燃烧完的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残体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告第五条公布的管理机构等候处理,不得擅自拆卸和搬动。若发生人工影响天气意外伤害事件,必须迅速抢救伤员、抢救国家和群众财产,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同时向同级政府和本公告第五条公布的管理机构报告。
五、丽江市古城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机构:丽江市古城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888-5333650。
丽江市古城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玉龙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
根据玉龙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安排,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和《玉龙县2023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玉龙县21个人影固定作业点将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3年4月12日——5月31日开展人工增雨作业;6月1日——10月20日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二、作业地点
人工增雨作业根据天气系统移动路径,流动作业车临时选择作业地点开展增雨进行作业;人工防雹作业将在拉市、九河、石鼓、石头、黎明、鲁甸、巨甸、塔城、鸣音9个乡镇的21个火箭固定作业点内开展。
三、作业工具
人工增雨作业采用车载式火箭发射架,使用WR-1D型火箭进行作业;人工防雹作业采用火箭发射架的方式进行作业。
四、其他事项
作业用的火箭弹属爆炸物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点围观、拍照。
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或者残片,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敲打,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或与县人影办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若出现人影作业事故给当地居民造成损失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或与县人影办联系处理。
县人影办联系电话:0888-5390233。
特此通告
玉龙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编辑/林 彤
责编/和众学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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