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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补短板《律师说法 》
本节目由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康滇律师事务所、云勇律师事务所、 泰联律师事务所、 千舟律师事务所、时希律师事务所联合赞助播出
精英律师 案例分析

2020年4月,张某受雇在某公司从事电工工作,5月初,张某在该公司厂房内安装灯线时,需要在8米高的厂房房顶上安装,张某提出将6米高的竹梯放在铲车上施工,自己站在竹梯上,另一名工人站在铲车上扶着梯子,后因竹梯滑动,张某从竹梯上摔下受伤。受伤后,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支出医疗费用5万余元。后经鉴定,张某构成九级伤残,后期治疗费用18000元。2020年9月,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19万余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向某公司提供劳务,某公司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构成劳务关系。由于张某不具有电工施工资质,且采取危险方法施工,也未佩戴安全绳,其对事故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某公司作为接受劳务方,有义务督促、监督提供劳务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工作,并且该公司未审核提供劳务人员的相应资质,存在管理疏忽和用人不当的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综合双方过错,法院酌情确定某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张某自担30%的责任。由于张某的经常居住地在城镇,法院按照城镇居民标准依法核算张某的各项损失后,判决某公司赔偿张某12万余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受害人张某是来自某县的农民工,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对其家庭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由于未能及时获得赔偿,张某选择了诉讼的方式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对本案审查后,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对双方的过错进行了分析,认定接受劳务的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张某自己承担30%的责任,提醒了提供劳务的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安全生产,避免自身或他人受到伤害。在损失的具体认定方面,虽然张某是农村户口,但由于其经常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地均在城镇,因此,法院依法适用城镇标准计算其残疾赔偿金,(现在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修改,统一适用城镇标准,)充分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本期《律师说法》嘉宾
白艳香律师,毕业于楚雄师范学院,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以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日常的工作中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及行政纠纷案件。
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香格里大道836号,成立于2005年10月21日。现合伙人有周建元、杨凤琪、曾云、李四玉、杨志芬、陈丽向、赵丹、余磊、白艳香九人,周建元律师为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主任。目前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有专职执业律师17名,实习律师3名以及行政人员1名。
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担任了丽江市人民政府、丽江监狱、丽江市应急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丽江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丽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丽江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丽江分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中心支行等70余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承接了各类民、商事,刑事以及行政案件千余件。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一贯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负责的为各当事人代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受到各当事人以及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节目制作:徐 蕾
新媒体编辑:徐 蕾
责任编辑:赵文立



(发稿编辑:广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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