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radio【律师说法】10岁的小张偷偷用父亲的手机在网络平台购物之后……

2023-08-28 12:26:29 阅读量46773 字数1853

本节目由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康滇律师事务所

云勇律师事务所 泰联律师事务所

千舟律师事务所 时希律师事务所

联合赞助播出

▲云南千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北君

具体案例:

小张是一名10周岁的未成年人,沉迷于刷抖音,有一天小张趁父母亲不注意,使用父亲的手机观看抖音购物直播,在观看过程中擅自消费3万元购买了商品。小张的父、母亲于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届满才发现,后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并说明事情的原委。但抖音商家认为平台方已尽到认证审查义务,且消费的时候也进行过密码验证,不同意退款。

案例分析:

大家想想:小张的购买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本案中,小张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抖音平台消费3万元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以及教育程度等明显不相符,在小张的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不追认的情况下,小张消费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小张与抖音平台之间的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那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抖音平台向未成年人出售商品的行为经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被认定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后,法院会结合案件事实,综合考虑经营者与监护人的过错,认定各方责任,据此确定返还或赔偿的金额。

律师在这里提醒您:

随着社会经济、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未成年人在信息接受、心智发展程度上都与以往不可同日而语。移动快捷支付的普及为未成年人尝试体验成年人消费带来可能。这对市场经营者和家长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方面,就经营者而言,在未成年人独自进行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消费时,经营者应当尽到较高的注意义务,主动与其家长联系说明情况,得到家长的同意方可交易。

另一方面,就家长而言,应切实履行好对孩子的教育监管义务,沉浸式陪伴而不是以手机、平板代劳,加强与孩子沟通,引导其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同时,家长应切实管理好家庭财产,保管好银行卡密码,设置好银行卡的动态即时提醒,以便及时发现不非常的消费,避免更多纠纷。


律师介绍:

周北君律师,系云南千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自2011年8月起至今均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执业10余年,擅长婚姻家庭、合同、公司事务、刑事、行政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担任了多家政府、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执业过程中,秉承依法、诚信、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与肯定。


云南千舟律师事务所

云南千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1月23日,由陈高德律师发起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2018年12月18日,刘作家律师、陈高德律师、周北君律师成立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6人,刘作家、陈高德、周北君、谢福君、肖军、石加琴,其中刘作家、陈高德、周北君、谢福君、肖军5人为党员律师,石加琴为政协委员。陈高德律师系刚恢复律师制度就从业的资深的经验丰富的老律师。律所全部律师均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于法律名校、从业经验丰富,业务出类拔萃。主要从事民、商事代理、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工作,担任了华坪县人民政府、华坪县中心镇人民政府、华坪县荣将镇人民政府、华坪县石龙坝镇人民政府、华坪县兴泉镇人民政府、华坪县船房傈僳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华坪县水务局、华坪县总工会、华坪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华坪县招商局、华坪安杰物业有限公司、华坪县润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几十家企事业单位的专职法律顾问,代理过上千宗各类民事、行政、及刑事案件。

自成立以来,在负责人刘作家律师的带领下全所成员秉承“千山厚德、舟行善水”的服务理念,注重团队合作,关注细节,务实创新,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律所坚持以党建引领所建,在党支部书记和律所主任的带动下,全所律师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热心公益,各律师积极参与法律知识讲座,下乡进村进行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未来,云南千舟律师事务所初心不改,使命不移,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竭诚尽智。



节目制作:徐 蕾

新媒体编辑:徐 蕾

责任编辑:赵文立


(发稿编辑:广播中心)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