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节目由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康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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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
和红兰
工作中受伤
公司却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回顾:小李系某公司员工,自2020年起即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该公司从事技术员工作,但公司未为小李购买社保。某天,小李在工作过程中意外摔伤,随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二十多天天。小李受伤后,公司支付了仅支付了医疗费,并同意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但拒不支付小李伤后其他费用,双方协商后未能达成合意,小李无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件中,小李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小李通过自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表等相关证据材料,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后,小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小李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认定小李为九级伤残,后小李再次向仲裁委提起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赔偿共计二十多万元。
特别注意:工伤鉴定与普通人损案件不同,一定要到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作出裁决后,公司对该裁决不服,认为经双方协商一致,已将应缴纳的保险金额通过现金方式向小李发放,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认为,小李在工作中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评定为九级伤残,其依法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小李缴纳工伤保险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相应的待遇应由公司承担。
同时呢,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公司以“征得劳动者同意、以现金方式发放保险金”等抗辩并不能阻却其法定义务的履行。
律师建议: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任何权益被侵犯的情形,都要勇敢借用法律武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和红兰律师

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

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12月19日,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继玉溪、临沧、昭通、西双版纳、大理、红河、楚雄后在云南设立的第8家分所。

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专注以精准的法律洞察为客户解难,精湛的业务技能为客户排忧,精干的律师团队为客户筹谋,精诚的法律服务为客户护航!“顾客至上、诚信为本、崇尚公正、追求卓越”是天外天始终不渝的执业原则。


编辑:白万朝
责编:杨四见

(发稿编辑:广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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