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中毒!!云南省疾控中心最新提示

2023-10-12 15:35:54 阅读量62459 字数768



10月11日

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最新提示

提醒广大市民

切不可随意把草乌、附子(片)等有毒药材

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

更不可听信中药偏方和民间谣传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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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食用草乌(乌头),可以强筋健骨,根本不会感冒”,“吃了草乌,冬天不怕冷,膝盖关节也不疼了,手脚都是热乎乎的”,云南部分地方群众一到秋冬季节就有用鸡、排骨、猪脚等来炖煮草乌、附子(片)的习惯,并且认为“草乌、附片只要妥善处理就不会中毒,是对人体有益的”。

秋冬季炖食乌头真是“进补”吗?

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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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是“药”不是“食”

乌头、附片作为中药材,确实有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的功效,但它是有毒药材,且毒性极强,如有误食,会引起中毒危及生命。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管理,有严格的使用范围和剂量规定,必须经过炮制并在专业的医师指导下使用,普通群众切不可随意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更不可听信中药偏方和民间谣传。

家庭炖煮不能完全去毒

乌头、附子(片)所含的主要活性成分乌头碱及其衍生物等为剧毒,炖煮等普通加热方式无法完全破坏其毒性,有的毒素即使经过长时间高压炖煮也不会被破坏。

民间煮食乌头、附子(片)多凭经验和主观判断,无法检测毒素,且出于“进补”的心理,往往会多吃一点,饮用乌头泡酒也会多喝一杯,导致进食量远远超过药典规定剂量,极易出现严重的中毒反应,甚至死亡。

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作为自己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到不邀约、不参与、不加工食用含有乌头、附子(片)等毒性中药材的食物和泡酒。

若不慎食用了含有草乌、附片等

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或泡酒

出现口舌麻木、恶心呕吐、心悸胸闷等

中毒症状

应当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采取简易方式催吐

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或尽快前往附近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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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 琳

责编/和众学

终审/和丽星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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