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丽江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44项),现予公布。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加快丽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丽江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丽江市人民政府
(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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