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目由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康滇律师事务所
云勇律师事务所 泰联律师事务所
千舟律师事务所 时希律师事务所
联合赞助播出
未满八周岁的幼童正是懵懂无知的年纪,对身边的事物都充满了好奇,爱玩好动,小孩之间追逐打闹、玩游戏、自己不小心摔倒或因其他原因受到伤害,谁该为在幼儿园或学校受到伤害的八周岁以下的幼童承担赔偿责任?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具体是怎么受伤的是判断幼儿园是否存在过错的主要事实依据。
1、如果伤害是因为幼儿园或学校疏忽造成的,幼儿园承担全责:
◆法条链接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法定的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如果孩子本身并无过错,作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幼儿园、学校如存在管理上疏漏,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如果伤害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或学校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链接
小朋友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对小孩造成其他小朋友伤害的,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监护不力,存在疏忽管理的,也须分担责任,二者之间是连带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再予以明确。原则上,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
3、如果是小孩自己摔伤,纯属意外,则双方均无过错。应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法条链接
如果老师和保育员未擅离职守,已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有时,小孩的跌倒属于瞬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果幼儿园或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并在第一时间将小孩送至医院进行治疗,说明幼儿园已积极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那么原则上,幼儿园或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幼童上学期间受伤事件时有发生。学校及家长均应高度重视,一方面,家长应当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提升孩子的自护、自救能力;另一方面,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措施。
发生伤害事故时,家长应该保持冷静,及时保留监控视频、报警记录、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发票、聊天记录、投诉记录等证据材料依法维权。
律师简介
戴晓群,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以专业的法律服务、严谨的工作态度面对当事人,用法律维护权益,用法律捍卫公平。
律所简介
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事务所有专职执业律师17名,实习律师3名以及行政人员1名。成立至今担任了70余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承接了各类民、商事,刑事以及行政案件千余件。
节目制作 新媒体编辑:李婧
责任编辑:杨四见
(发稿编辑:广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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