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丽江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他们回答了这些问题

2023-12-12 19:43:56 阅读量77095 字数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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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12日召开的丽江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丽江市检察系统相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


云南法制报记者提问:在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检察机关主要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磊回答:近年来,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合力协作、精准发力,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共同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走出困境,重树生活信心,增强困难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以来,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7件42人,发放救助资金43.8万元。其中,妇女群体26件27人,占比70.3%。主要举措和成效是:


一是突出困难妇女救助重点,切实增强救助意识。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帮助困难妇女尽快摆脱生活困境,让困难妇女在阴霾之下感受到司法救助的暖阳;二是加强救助线索梳理移送,形成工作合力。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2309检察服务热线来电,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妇联组织等作为数据源,查找因案致贫困难妇女案件线索;三是健全救助协作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联合回访制度。既及时“救急”,又着重“长远”,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四是结合传统节日,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在办理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案件的同时,玉龙县人民检察院与妇联组织积极稳妥开展宣传,注重讲好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群体的生动故事,深化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


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使命担当,牢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做好“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组织和相关部门的互联互动,形成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推动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好事办好办实,为特殊困难妇女群体的权益保障撑起一片晴空。


新华网记者提问: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工作职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检察机关如何做、怎样做?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雪松回答: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的原则,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做了以下工作:


一、开通一条绿色通道。工作中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全面掌握全县贫困家庭人员情况,对涉贫困人员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将过去的“上门求助”变为“上门救助”。


二、聚焦两项民生工程。聚焦乡村振兴,实行一户一策,认真落实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对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加大救助力度。2021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1件,向31户困难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0.2万元。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救助边缘户3户。对因刑事案件被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家庭救助案件数占司法救助案件数的50%。聚焦“控辍保学”及未成年人救助,共救助未成年人11人。



三、落实三项为民举措,开展“精准救助,联动救助、上门救助”三项行动。


四、构建四项救助机制。建立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机制,将线索告知关口前至案管中心,实现了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办理的“无缝对接”;积极探索“1+10+1”救助模式(检察院+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卫健局、教体局、残联、共青团、妇联等10家相关单位+救助对象),因案施策,切实帮助受救助对象实现长效脱贫;建立了“快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等四快工作模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心理疏导和跟踪回访机制。在救助过程中,不是进行单一的给钱了事,更加注重对被救助家庭的长期关怀。联合相关部门对被救助对象开展心里疏导和跟踪回访工作,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抚平心灵创伤、点燃生活希望、早日摆脱困境,回归正常生活。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扶危解困”功能,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及时传递司法温暖,点燃因案致贫、因案致困、因案返贫家庭生活希望,积极融入、服务、保障国家乡村振兴大局。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提问: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针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工作,请介绍一下在国家司法救助方面,检察机关有些什么举措?



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明回答: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本着“主动作为、应救助尽救助”的救助理念,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发挥司法人文关怀,积极保障未成年受害群体获得救助的权利。2021年以来,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救助32人,发放救助金28.8万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21件21人16.5万元,占比63.6%。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主动摸排案源。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力度,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构建国家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将移送救助线索纳入部门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化未检部门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内部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对发现的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实现了司法救助案件受理、办理环节无缝对接,快速运转。



二是坚持依法办理,提高审查效率。按照精准识别、救急救困、流程简化、审批快捷的原则,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优先办理、优先发放救助金机制,对未成年人加大救助资金倾斜力度。对全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一一甄别,做到未成年人救助不漏一人,应救助、尽救助。


三是多部门联动,共筑未成年人温暖堡垒。推进“当下救”与“长久助”衔接机制。有效衔接社会救助,构建“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变“单纯经济救助”为“综合多元帮扶”,针对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导致心理创伤,建立“救助+心理疏导”模式,修复心理创伤,巩固帮扶成效。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暖心呵护每一个救助的孩子”。这是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工作的初心和使命。下一步,将继续探索未成年人多元救助模式,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衔接工作,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实效,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以司法救助之光,照亮困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之路。


记者/木红豆

编辑/和润黄

责编/林 彤

终审/和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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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木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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