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radio【律师说法】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应如何认定工伤?

2023-12-25 10:13:54 阅读量58544 字数1181


本节目由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康滇律师事务所

云勇律师事务所 泰联律师事务所

千舟律师事务所 时希律师事务所

联合赞助播出

▲云南时希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 福

【案情简介】

2019年,杨某到丽江某工地从事混凝土、打杂等工作,工作时间长达4年,形成长期、稳定的工作,杨某受某建筑公司的支配与管理,按某建筑公司的规定要求上下班,可杨某未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23年4月份,杨某在工地干活过程中,不不慎从三楼摔下来,家属及其工友将杨某送到丽江市人民医院就诊,出院后杨某多次找该建筑公司认定工伤及伤残等级鉴定,某建筑公司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表盖章,杨某咨询了律师,了解到工伤认定的相关问题后,杨某便立即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杨某与某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根据《招商银行交易明细表》明确记载杨某的工资系某建筑公司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向其专项代发,杨某与某建筑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从属性,其次根据《考勤表》明确记载系该建筑公司项目的考勤表,建筑、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其投保人为某建筑有限公司,以及证人证言已明确某建筑公司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其负责人人邓某还组织召开过项目安全会议,杨某与某建筑公司具有一定的管理于被管理的人身依附。双方符合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定构成要件,仲裁庭最终认定杨某与某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建议】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律师建议提醒广大的农民工朋友们,外出务工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至少也要保留考勤表、上岗证、工号卡、工作服、安全帽、工资单和工资卡等。一旦遭遇工伤事故,应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协商,如单位单位拒绝配合,应与当地劳动仲裁委、律师等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以免错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同时学会依法依规主动维权,借助司法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简介

马福律师,现执业于云南时希律师事务所,曾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多年,有扎实、专业的法律功底,义务范围涉及婚姻财产纠纷、建设工程、房产买卖、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及刑事辩护等,已为树百名当事人排忧解难。 马福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秉承:“恪守职业道德,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


律所介绍 

云南时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1年2月22日,致力于“专业化、规范化、精英化、规模化”的发展路线,不断提升全所律师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秉承“优质、高效、专业、共赢”的服务宗旨,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竭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满意、专业的法律服务。时希所自成立以来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2022年度,时希所荣获丽江市市级文明单位;2022年度挂牌成立“玉龙县侨务法律服务站”。

节目制作、新媒体编辑:徐 蕾

责任编辑:白万朝


(发稿编辑:广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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