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节目由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康滇律师事务所
云勇律师事务所 泰联律师事务所
千舟律师事务所 时希律师事务所
联合赞助播出

▲云南时希律师事务所律师 阿鲁牛生
职工在工作时因车祸意外受伤,能否同时获得侵权赔偿及工伤待遇?
【以案说法】
2021年10月,我方当事人乘坐公司公车去下乡,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因对面的小型客运汽车超速、占道驾驶,导致我方当事人所乘坐的车辆避让不及,与对面小型客汽车相撞,导致我方当事人多处骨折,此次事故对方小型客运汽车全责。事后,经鉴定,我方当事人此次受伤,工伤评级为九级伤残,我方当事人此次受伤的人身损害伤情鉴定为十级。我方当事人经住院治疗后,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我方当事人此次受伤为工伤,且我方当事人也获得了相应的工伤理赔。但经伤情鉴定后,我方当事人向肇事车主及肇事车主所投保的保险公所有侵权赔偿时,对方却以人身损害赔偿“损失填平”原则,认为我方当事人已获得工伤待遇赔偿,就不应该再继续主张侵权赔偿。后我方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工伤与侵权竞合时用人单位与侵权方应如何赔偿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和侵权待遇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了职工构成工伤后除工伤医疗费不享有双重赔偿外,在获得民事赔偿后应当享受相关工伤待遇,故二者可以同时主张,后法院判决对方向我方当事人支付侵权赔偿款。
【律师分析】
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赔偿性质不同,二者既不能混用,也不能互相替代。因工伤保险金是用人单位而非侵权的第三人缴纳的,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不能免除接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义务。
据此,除工伤医疗费用外,工伤职工可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获得民事侵权赔偿,不因受伤职工(受害人)先行获得一方赔偿、实际损失已得到全部或者部分补偿而免除或减轻另一方的责任。

律师简介
阿鲁牛生律师,一直致力于法律事业,如今在云南时希律师事务所任职。参与办理过多起民事、刑事和非诉案件,擅长民事方面的非诉和诉讼案件。本律师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所介绍
云南时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1年2月22日,致力于“专业化、规范化、精英化、规模化”的发展路线,不断提升全所律师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秉承“优质、高效、专业、共赢”的服务宗旨,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竭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满意、专业的法律服务。时希所自成立以来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2022年度,时希所荣获丽江市市级文明单位;2022年度挂牌成立“玉龙县侨务法律服务站”。



节目制作、新媒体编辑:徐 蕾
责任编辑:白万朝



(发稿编辑:广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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