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丽江市文化名家工作室”等4个文旅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丽江市打造云南省文旅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措施》,拟创建一批“文化名家工作室”、柔性引进一批“文旅产业导师”、支持一批“非遗人才”和“乡村文旅带头人”,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度集中申报时间:4月3日—5月15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根据年度申报通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二)审核。所在地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书》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提交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提交评审。申报人属市级事业单位或市属国有企业的,直接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
(三)评审。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采取材料审查、答辩质疑、实地查勘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审,经党组会研究确定拟入选名单。
(四)公示。通过文化和旅游局网站等媒体平台对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五)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三、市级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向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科室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丽江市文化名家工作室
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
联系电话:0888-5115787
电子邮箱:184867335@qq.com
(二)丽江市文旅产业导师
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888-5111755
电子邮箱:ljlycy@163.com
(三)丽江市非遗文化体验项目
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电话:0888-5333105
电子邮箱:ljswljfyk@163.com
(四)丽江市乡村文化旅游带头人
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
联系电话:0888-5151002
电子邮箱:ljwlzyk@163.com
四、支持政策摘要
(一)丽江市文化名家工作室。给予每个工作室10万元经费补贴,分3年按照首年次年各3万元、第三年4万元拨付,用于文化艺术创作、传播、展示、交流等运行工作。
(二)丽江市文旅产业导师。按申报企业年度实际引才支出的20%为标准给予专项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支持周期最长3年。
(三)丽江市非遗文化体验项目。给予入选的非遗文化体验项目5万元一次性经费支持,支持非遗人才开展非遗项目创作实践。
(四)丽江市乡村文化旅游带头人。给予入选的“丽江市乡村文化旅游带头人”5万元一次性经费补助,用于其开展项目。
附件:相关实施细则及申报书等材料模板
中共丽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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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江市文化名家工作室”申报附件材料

2.“丽江市文旅产业导师”申报附件材料

3.“丽江市支持非遗人才开发文化体验项目”申报附件材料

4.“丽江市乡村文化旅游带头人”申报附件材料



编辑/和润黄
校对/和世民
责编/李琳瑛
终审/和丽星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和润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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