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存敬畏,方行有所止
心中有法,当自成方圆
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守护每一个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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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护蕾·净土防护》
本节目由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多家单位联合推出。

古城区司法局西安司法所所长熊江英
关心、爱护、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大方面的具体措施,为全方位筑牢未成人法治保护防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良好法治环境,丽江市古城区司法行政系统立足于法律服务保障职能,持续深化“普法宣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四位一体法治赋能模式新探索。

一是精准实施普法,常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开学第一课”、“5·4”青年节、“6·1”儿童节等节点,结合日常普法工作重点,多形式、多载体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互动式”“沉浸式”精准普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合力形成。


二是强化纠纷调处,全力助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优化。依托综治力量,因地制宜,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全面提升调解队伍专业建设,引入心理疗愈帮扶机制,持续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着“应援尽援、速援优援”的原则,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对前来咨询法律问题或申请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做到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承办未成年人援助案件,并对案件办理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对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进行讨论指导,积极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维权案件的办案质量。

四是落实矫正帮扶,助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建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高效联动帮扶机制,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确定矫正小组,量身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精准开展教育帮扶与心理疏导,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和保密制度,全力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人格不受侵害,积极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树立自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此外,在工作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对特殊的工作内容,如受其他司法机关委托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或者公安机关在对未成人进行询问、讯问时在其法定监护人无法到场情况下充当其法定代理人等。
这些工作事项中接触到的未成年人或被侵害了合法权益或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轻则违法,重则犯罪,而在涉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中,比较常见的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劫、强奸等,其中涉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不良行为,如厌学攀比、恃强凌弱、聚众闹事、吸烟饮酒等,究其原因,从主观上来看是未成年本人辨别是非能力差、不知不畏冲动行事,从客观上来说,何尝不是教育引导作用缺少导致。

保护未成年人,不仅仅是司法保护,它必须是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同向发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始终是前进方向。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丽江市古城区司法行政系统将持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织密未成年人维权保护网,一、切实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法律服务保障力度;二、不断深化排查调处,全力做好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化解,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三、紧握“着力点”,多形式探索家庭监督“量体式”法治宣教新路径,不断优化普法针对性。
采编:杨超
责编:赵文立
终审:张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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