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检查。
丽江市开展出版物“扫黄打非”专项检查。(张小秋 摄)
检查组一行深入邮政、顺丰、圆通等快递中转站及末端网点,对企业的实名收寄、开包验视、过机安检、“画像法”教育培训、责任书签订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邮政快递企业收寄印刷品、音像制品等,了解工作人员对非法出版物鉴别方式、处置流程的掌握情况。
检查组一行来到邮政进行全面检查。(张小秋 摄)
根据“秋风2024”等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检查组督促邮政寄递企业、快递揽收网点严格落实“三个100%”,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强化一线从业人员日常教育培训和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开展企业内部自查,严把寄递渠道安全关口,扎实做好邮政快递业“扫黄打非”工作。
检查组一行还深入我市各印刷企业车间、仓库,重点检查“印刷业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超经营范围开展印刷活动,是否有印制非法印刷品等违规经营行为。同时,积极普及《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要求印刷企业和出版物经营单位坚持守法经营,印刷企业要严格落实五项制度,严防各类非法印刷活动发生,不断清扫文化垃圾、净化文化市场。
检查组一行深入我市各印刷企业车间、仓库进行检查。(张小秋 摄)
扫黄打非应知应会
什么是“扫黄打非”?
“扫黄”是指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具体来说,是指禁止淫秽色情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害内容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及网上信息等方式公开传播。
“打非”就是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即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活动。
“扫黄打非”是保障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的有效途径,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管理文化市场的成功模式。
什么是违禁出版物?
违禁出版物是指以否定党的领导,颠覆国家政权为最根本目的的国家严禁出版的非法出版物。
主要包括: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什么是非法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是指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
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1.盗用、假冒正式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2.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公开销售的出版物;
4.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8.买卖书(刊、版)号出版的出版物;
9.擅自印刷或复制的境外出版物;
10. 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扫黄打非”我们该做什么?
作为家长:应多与子女沟通,实时了解子女情况,积极宣传教育引导;为孩子选择合适的课外读物,指导孩子课外阅读,教会孩子文明用书;教会孩子文明上网,远离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等不健康网站。
作为青少年:应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识别能力,增强自控能力,自觉远离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口袋书”等,提高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公民个人应该:①学法懂法,掌握识别盗版制品的相关知识;②不抄袭他人作品,尊重版权,勇于创新;③自觉拒绝盗版,远离文化垃圾;④积极宣传盗版制品和不健康出版物的危害;⑤规劝同学亲友和身边的人不使用盗版制品;⑥不浏览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等不健康网站,做到文明上网;⑦不购买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口袋书”等。
记者/张小秋
编辑/和真羽
责编/李映芳
终审/和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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