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公告
(2024年第2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八巡察组将于近期对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2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2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古城区七河镇、玉龙县九河乡、永胜县永北镇、华坪县中心镇、宁蒗县紫玛街道等5个单位提级开展专项巡察。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时间40天左右,提级专项巡察时间35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化改革、贯彻“三新一高”要求、加强政治建设、落实惠农利民政策、完成“十四五”重点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修复净化丽江政治生态和推进“清廉丽江”建设行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民生痛点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等方面,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落实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推动集中整治见行见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不断提高治理效能,为把丽江建设成为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乡村振兴示范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结束后相关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监督电话:0888-5550137
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2日
五届丽江市委第九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编辑/和润黄
责编/李映芳
终审/杨国钧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法律声明】除非本单位(丽江市融媒体中心)主动推送或发表至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任何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不得转载丽江融媒App及LIJIANG.CN和LIJIANGTV.COM主域名及子域名下之任何内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