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龙公安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对女交警吹口哨”“路口漂移掉头”“开车看帅哥”等被罚款扣分处罚的交通违法图片视频。经对发布视频的吴某某、沙某某等人调查核实,相关图片视频均为当事人为博眼球而自行P图故意编造的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沙某某等人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散播网络谣言将承担以下责任!
1. 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2. 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谣言花样多 学会鉴别不上当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要积极
弘扬社会正能量 文明网络伴我行
来源/“丽江玉龙警方”微信公众号
责编/李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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