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升识别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能力,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2024年9月18日10:00—10:13。
二、警报试鸣范围丽江市主城区,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城区。
三、警报试鸣信号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空袭警报:10:05—10:08,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解除警报:10:10—10:13,连续鸣放3分钟。各警种间隔时间为2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部门)、全体市民、广大游客和过往人员相互转告,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责编/和润黄
校对/和晓华
二审/钱 磊
终审/谭元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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