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冬季消费提示

2024-11-28 09:28:59 阅读量7343 字数1039


随着立冬节气的到来,气温越来越低,各种取暖电器、保暖服装、火锅餐饮迎来了销售旺季。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规避消费陷阱,注意消费安全、平安温暖过冬。


一、正规渠道购买取暖电器

消费者购买取暖产品时,应尽量在正规商场或者网络平台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产品。在购买时要认真检查规格、型号、商标与说明书是否一致,产品外观装配质量、开关和旋钮是否灵活可靠。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使用取暖产品,尤其是要注意电器的使用寿命,避免使用“超龄”产品。譬如在购买暖手宝时尽量查验是否有商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出厂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信息,要现场通电试验一下产品的使用效果。在购买和使用电热毯时,应选择正规商家销售的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3C标志的产品,要检查产品的外观有没有破损或者缝隙、电源线及电源接口是否完好无损,外接插座最好单独使用,不要和手机、充电宝或其他充电商品共用。


二、理性选择保暖服装

选购保暖服装时,应选择有信誉的实体店铺及电商平台,不要盲目相信“自发热纤维”“羊毛竹炭纤维”等高科技宣传,应当通过成分标识了解服装真实成分。购买羽绒服类产品时,要注意查看品牌、型号、面料、填充物等产品标识信息,关注产品的质量和细节,检查羽绒服的填充物是否均匀、有无刺鼻气味、有无钻毛跑毛现象及充绒含量。充绒量代表衣物中羽绒的重量,如果长期户外穿着,可以选择充绒量较高的产品。同时,注意价格合理,谨慎购买低价产品。


三、冬季饮食注意食品安全

冬季是各类聚餐活动和群众饮食进补的高峰季节。同时,也是各种食源性疾病和肠道疾病的高发季节。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的场所,食用煮透熟透的食物,做到饮食有度;食用火锅时要坚持生熟分离,防止交叉感染,搭配清淡食材进行食用,以免辣椒刺激肠胃,导致肠胃不适、引起腹泻。冬季也是制作、食用腌制类食品的季节,腌制类食物在制作发酵过程中,会产生亚硝酸铵等有害物质,消费者应避免一次性食用过多腌制类食物。


四、及时留证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购买取暖电器、保暖服装,外出就餐时要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出现问题后合法维权。如发生消费纠纷,先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丽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责编/和润黄

二审/李映芳

终审/郭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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