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开展2024年辖区妇幼健康暨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督导

2025-01-03 16:09:51 阅读量3630 字数822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妇幼健康工作推进情况,有效提升妇幼健康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及目标任务的完成,深入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以下简称“三病”)母婴传播行动计划,持续巩固我市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成果,2024年12月中下旬,丽江市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全市辖区妇幼健康暨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本次督导组由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赵丽梅科长带队,市妇幼保健院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抽查个案、信息系统查询、访谈工作人员和电话回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对各县(区)产儿科能力建设、孕产妇健康管理、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及消除母婴传播等妇幼健康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督导考核及现场评估。根据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相关要求,核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原始工作台账、报表、个案卡等资料,对全市2024年妇幼健康及母婴传播消除认证信息数据进行质量控制,有效提高数据质量。



在督导考核期间,督导组对妇幼健康项目及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赵丽梅科长在各县(区)反馈会上指出,我市2024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超出省级目标要求,孕产妇危急抢救时有发生,死亡控制形势严峻,消除母婴传播工作需进一步规范管理,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院要强化责任意识,筑牢母婴安全网络,避免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发生,并提出要求:一是加强辖区妇幼健康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童的管理,确保母婴安全。二是加强儿童急救站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履行辖区儿童急救站职能职责,保障儿童及时救治。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及业务指导,提升乡村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妇幼健康及消除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力争完成目标任务。四是注重人口均衡发展,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积极打击“两非”,控制出生性别比。五是加强妇幼卫生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妇幼健康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供稿/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责编/和润黄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