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发布通告!事关野生动物致害伤人

2025-08-04 12:10:29 阅读量3534 字数1097

近日,玉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防范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伤人的通告》,将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致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玉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防范陆生野生动物

致害伤人的通告


随着我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渐增多,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近期鸣音、巨甸等乡镇野生动物致害、伤人等事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损失。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致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高防范意识: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野生动物致害的危险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进入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区域。在山区、林区、农田等区域活动时,要密切关注周边环境,保持警惕,如发现野生动物踪迹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


二、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避免单独行动,进入可能有野生动物出没的区域时,尽量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以防意外发生。


三、采取防护措施:从事农业生产、林业作业、野外探险等活动时,要提前做好防护措施,如携带必要的防护工具、通讯设备等。在野生动物繁殖期和觅食期,要特别注意防范。


四、加强家畜管理:养殖户要加强对家畜的管理,采取圈养、加固圈舍等措施,防止野生动物袭击家畜。同时要避免在野生动物栖息地附近散养家畜。设置警示标识:在野生动物频繁出没的区域,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五、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杀害、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及时报告与处置:一旦发生野生动物致害事件,当事人应立即采取自救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报告。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依法依规申请补偿:因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或农作物、家畜等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申请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八、积极举报违法行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猎捕、杀害、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888—5399746



玉龙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日



来源:“玉龙之窗”微信公众号

责编:雷凤姣

校对:钱 磊

二审:潘杨劲松

终审:谭元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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