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德宏州深入学习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定位,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德宏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成为各族人民最普惠的生态福祉。
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德宏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州、县年度综合考评,纳入地方党委政治巡察内容,纳入州委、州政府年度督查重点;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州人大、州政协定期督促检查,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规划先行,切实发挥引领作用
先后编制《云南瑞丽江—大盈江流域发展规划(2020—2035年)》《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5年)》等,与城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总体规划全面衔接,构建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全力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全面落实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乡村绿化条例》等法规,修订《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野生鸟类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构建符合地区实际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绿水青山间的美丽德宏。
坚持保护优先,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
构建“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协作+群众参与”的资源大保护格局,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处,划定361.22万亩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全州典型生态系统和95%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均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州已知野生动物超过1000种,其中11种野生鸟类仅在德宏被发现。高等植物种类占全国的五分之一,39种为德宏特有。中国分布的5种犀鸟在这里都能寻觅到踪迹,德宏还是全球36个生物多样性研究热点地区之一,为共建全球生命共同体作出了贡献。生物多样性在COP15大会上大放异彩,“云南芒市芒杏河中缅灰叶猴公益保护地”“苏典傈僳族乡天行长臂猿社区保护地”项目为首批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OECMs中国潜力入围案例。
坚持统筹兼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整治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不断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2024年,州府所在地芒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2%,较上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每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6微克,蓝天白云成为德宏的常态。全州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三江四河”16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连续5年达标率100%,无劣Ⅴ类水体,真正实现了“一江清水出德宏”。全州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目前,全州55个乡镇369个行政村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29个,行政村污水治理率达62.05%。
坚持全域美丽,共建共享宜居家园
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做起,让城乡处处充满绿色生机与活力。大力实施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每人每年种三棵树”的号召,累计造林72.13万亩,义务植树1845万株,森林面积持续扩大,全州森林覆盖率71.84%,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家园,创建了250多个美丽乡村和800多个绿美乡村。
坚持成果共享,弘扬发展生态文化
传承“敬畏生命、守护万物,尊重规律、取之有度”的边疆民族地区传统生态理念和智慧,持续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了“砍树人”向“护林员”,“狩猎人”向“护鸟人”,“贫困村”向“旅游村”的转变。创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实践创新基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组织举办跨喜马拉雅发展论坛,邀请缅方专家学者共同讨论生态环境保护话题,进一步增强环保共识。截至目前,共举办6次论坛。同时,充分利用生物多样性资源,举办了7届“观鸟比赛”,吸引了国内外观鸟爱好者的热情参与。
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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