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印记”“归巢”!丽江热心市民捐赠家中珍藏

2025-11-29 16:39:00 阅读量1655 字数1500


“感谢您的无私捐赠,这些文物将被精心收藏、研究并适时展出,让更多人感受其承载的历史温度。”近日,丽江市博物院文物捐赠交接仪式上,鲜红公章落于《收藏证书》的瞬间,市民陆美宏捐赠的清代兴化寺“轮王七宝”木板壁画、和红开捐赠的史前石器与动物骨骼化石正式“归巢”。这温情一幕,正是丽江民间护宝传薪、文物回家的生动缩影,彰显着基层群众守护文化根脉的赤诚之心。


近日,丽江市博物院文物捐赠交接仪式上,市民陆美宏(左)向市博物院捐赠清代兴化寺“轮王七宝”木板壁画。(丽江融媒记者  段玉菊 摄)


从家族木箱到公共展柜,从田间残片到文脉拼图,2025年以来,5份满载诚意的《收藏证书》,串联起普通市民与文化遗产的暖心故事,更让散落民间的“独家记忆”汇聚成城市共有的文脉瑰宝。这份文化自觉,为丽江文化传承写下生动注脚。


收藏证书。(供图)


陆美宏捐赠的壁画,承载着家族与名寺的双重记忆。据《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志》记载,兴化寺曾规模鼎盛,后因历史变迁损毁。其祖父任教寺中时,目睹壁画濒危,当即细心收集,以红布妥为包裹珍藏。“爷爷常说,老物件藏在家里只是个人念想,让更多人看见背后的历史,才是它们真正的价值。”这样朴素的认知,让陆美宏毅然将家藏转化为公共文化财富。


收藏证书。(供图)


和红开的捐赠同样彰显着本土文化情怀。他捐出的史前石器与动物骨骼化石,是祖辈在田间劳作时偶然发现并悉心留下的遗存。“让后人通过这些文物读懂先辈生活,才是对文化最好的守护。”简单话语道出了群众对文化传承的深刻理解。


两位市民的善举并非个例。今年以来,丽江多位群众主动捐献珍藏:子国群捐赠的木雕麒麟,尽显传统木作工艺的精湛;和家康等人捐赠的金鱼刺绣帐帘,定格了近代民间生活的烟火气息;杨苏建捐赠的驼峰航线飞虎队飞机构件,见证了丽江与抗战历史的深厚联结。这些藏品虽非稀世国宝,却都深烙鲜明的“丽江印记”,为馆藏注入了鲜活的“百姓视角”。


收藏证书。(供图)


“民间捐赠是馆藏的活水源泉,更是社会文化认同的重要试金石。”丽江市博物院院长王锋表示,以往馆藏多依赖考古发掘,如今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深入普及,公众文物保护意识与文化自觉显著增强,主动捐赠已成为馆藏扩容的重要力量。这些捐赠不仅丰富了展陈内容,也为梳理丽江历史脉络、传承地方文化提供了有力支撑,生动诠释了法治普及催生的文化自觉。


文物“回家”,更离不开文博工作者的主动担当。市博物院工作人员高奎光化身“文化摆渡人”,从2024年11月至今,历时数月,到玉龙县金沙江中游(丽江境)完成了从地下文物考古到地面文物走访勘查的工作。其间,他向陆美宏耐心宣讲政策、聆听护宝故事,协助杨苏建对接专家鉴定飞机构件价值,主动联络和红开深入沟通,让民间“藏珍”顺利转化为公共文化财富。“收藏者愿意交出‘传家宝’,是信任我们能让文物真正‘活起来’‘传下去’。”高奎光的工作日常,正是全市文博工作者践行文物使命的生动缩影。


“希望更多人发现家中‘老物件’后及时与文物部门联系,让沉睡的文物‘活起来’,共同守护地方历史文脉。”王锋的倡议,道出了文博工作者的共同心声。


从家族守护到公众共享,从民间收藏者到文博工作者,这场文物“归巢”的双向奔赴,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落地见效的鲜活实践。在丽江这片多民族聚居的土地上,文物“回家”让文化根脉深深扎根,为文化自信建设注入基层活力,更书写了新时代多民族文化传承的温暖篇章,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基层经验。



记者/段玉菊

责编/和真羽

二审/李 桥

终审/郭俊燕

法律顾问云南凌云(丽江)律师事务所
闫霖 和纪元 0888-548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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