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在FM97.7丽江旅游交通广播直播间里,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永通过电波,与市民进行了一场关于宪法的对话,让这部“高大上”的根本法,变得可感可亲。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永。(丽江融媒记者 和琼 摄)

为何将国家宪法日定在12月4日?据李永介绍,这是由于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通过并施行,这个日子如同宪法的“生日”,承载着纪念与传承的深意。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李永谈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宪法制度的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其中,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核心要义,对于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2月25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进丽江市第二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董琦为全体教师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供图)
李永用平实的语言勾勒出宪法陪伴每个人的一生:“从出生获得国籍,这一权利受宪法保护,到上学时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成年后行使选举权,工作后获得劳动保障,结婚成家享受婚姻自由,乃至买房安居……人生每一个重要时刻,都有宪法默默护航。”他特别提及,宪法第二章清晰界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值得大家详细阅读了解。

李永在宁蒗县战河镇中心完小进行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资料图。(供图)
在普法的创新实践上,近年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开设“普法剧场”等栏目,以生动案例传递法治声音。同时,聚焦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共建基地、院长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方式,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9月30日,在丽江市第二中学法治教育基地开展的模拟法庭普法活动。(供图)
节目最后,李永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人生每一步,既享有宪法的呵护,也承载着与之相应的责任。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携手同行,只有当宪法精神真正融入日常点滴,幸福美满的生活画卷,才能在宪法坚实而温暖的护航下从容铺展。

编辑/和琼
责编/杨四见
终审/郭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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