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 | 别让“醉过”变“罪过”!

2025-12-05 15:46:06 阅读量92217 字数702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大家都知道

可有的驾驶员在教训面前

屡教不改


2025年9月22日晚,陈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古城区西安路由南往北行驶,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陈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05mg/100ml,达到醉酒阈值,血检数值达203.67mg/100ml。

经查,陈某多次因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2022年6月17日因危险驾驶罪被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24年4月2日因危险驾驶罪被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2025年9月22日因危险驾驶罪被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陈某因多次构成驾驶罪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于2025年9月23日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丽江市看守所。




为什么交警反复强调
切勿酒驾!切勿酒驾!切勿酒驾!



今天,我们就来算一算

酒驾的背后

究竟藏着怎样沉重的代价

01
酒醉驾的认定标准,你清楚吗?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1. 饮酒驾车(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 醉酒驾车(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02
一旦触碰,会是怎样的后果?

生命没有“重启键”

方向盘不是“赌命盘”

一时的侥幸
往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平安到家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希望广大驾驶员
紧绷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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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丽江交警”微信公众号

责编/李映芳

二审/李 桥

终审/郭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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