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及考察云南调研丽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以赛引才、以赛育才、以赛用才,为丽江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营销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特此举办丽江市2026年数字营销人才竞赛。
一、竞赛主题
数字新势力 • 人才创未来
二、竞赛组织
指导单位:中共丽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共丽江市委宣传部、中共丽江市委网信办、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丽江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协办单位:中共丽江市委社会工作部、丽江市教育体育局、丽江市农业农村局、丽江师范学院、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丽江新媒体协会、丽江市电子商务协会、丽江市旅游民宿与客栈协会
三、奖项设置
丽江市2026年数字营销人才竞赛设置“丽江网络宣传人才奖”“丽江网络营销人才奖”两个奖项。
(一)丽江网络宣传人才奖
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二)丽江网络营销人才奖
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选手提供纳税凭证后兑奖,以上奖项均包含证书(奖状)。
四、竞赛流程
(一)报名阶段
时间:2026年8月1日—11月1日。
发布竞赛公告,公布报名渠道和参赛要求,参赛选手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和参赛作品、案例。
(二)评奖阶段
1.初赛
时间:2026年11月2日—11月10日
竞赛评委对参赛作品、案例进行评审,根据评选规则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案例进入决赛。
2.决赛
时间:2026年11月11日—11月20日
决赛选手对作品、案例进行现场展示、解说和答辩。竞赛评委根据评选规则评出各类奖项,并报竞赛组委会审核。承办单位对决赛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3.公示
时间:2026年11月21日—11月27日
在市内媒体上公示竞赛结果。
(三)颁奖阶段
公示期结束后,择期在丽江举行“丽江市2026年数字营销人才竞赛”颁奖活动。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主体
1.通过网络平台宣传推介丽江和营销丽江产品的个人、团队、企业等,个人可直接参赛,团队或企业须指派1名代表作为参赛选手参赛。参赛团队或企业如涉及食品、旅游等特许经营行业的,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并在报名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参赛选手须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报名时提供证明);
3.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换顶替,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继续参赛的,经参赛选手书面申请并经组委会审核同意后,可退出竞赛。因不可抗力申请退赛的,不再参与下一阶段竞赛,组委会认可已获得的历史成绩。
(二)参赛内容
本次竞赛面向全网征集一批丽江数字营销人才网络宣传优秀作品和网络营销典型案例。
1.丽江网络宣传作品
(1)在2026年1月1日起至11月1日期间,由参赛选手策划、生产、传播的正面宣传丽江的视频、图文、话题、直播(不含带货直播)等作品,参赛作品需带“舍不得的丽江”话题。
(2)参赛作品在征集期间,单件作品单平台网络播放量(阅读量)或单场直播单平台点击量达到5万次以上。
(3)参赛作品须附介绍文案,文案内容应包括作品传播量、作品主题、案例价值、宣传持续性、作品质量、竞赛宣传等内容。
2.丽江网络营销案例
(1)在2026年1月1日起至11月1日期间,参赛选手通过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小红书、淘宝、天猫、拼多多、京东等电商平台(OTA平台除外),以带货直播或内容链接商品的方式,宣传销售丽江文化旅游服务、文创、农特产等产品的单次营销案例。
(2)参赛案例在征集期间单场网络营销活动核销额或实际成交总额在5万元以上。该单场网络营销(直播活动)不足1小时的取总销售额作为比赛数据,超过1小时的取整场直播每小时平均销售额作为比赛数据。销售的服务型产品需提供在丽江核销的证明;实物产品需提供以下任一证明:①丽江本地生产加工证明;②原料产自丽江证明;③发货地为丽江证明。
(3)参赛案例须附介绍文案,文案内容应包括销售额、案例价值、经济社会带动性、资源整合、竞赛宣传等内容。
(4)参赛案例所涉及的销售额,须按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纳税。
(三)报名要求
1.参赛选手可通过官方公布的报名渠道报名。每名参赛选手只可选择一个奖项参赛,且参赛案例或作品不得超过1件。
2.参赛选手需参与竞赛宣传。在报名期间,选手可选择在任意网络平台发布一条与竞赛内容相关的网络宣传作品,作品需带“丽江市2026年数字营销人才竞赛”“舍不得的丽江”两个话题,内容涉及民谣音乐类作品须加带“丽江民谣音乐季”话题。
3.参赛的作品、案例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盗用他人素材。参赛选手在报名时须签订承诺书,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发现造假等违规情形,立即取消参赛资格。竞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案例进行展示和宣传。
4.参赛选手发布的竞赛宣传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组委会有权对宣传作品进行审核,如发现违反上述要求的,可要求参赛选手修改或删除,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报名资料
参赛选手须通过官方报名渠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共性材料
1.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参赛账号、参赛奖项选择、准确名称等基本信息。
2.身份证明材料:参赛选手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或照片,参赛选手须年满18周岁,以身份证号出生年月为准。
3.团队企业委托书:团队或企业参赛的,须提交团队/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及参赛代表授权委托书。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参赛选手自行开具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官方政务平台查询的电子证明截图。无法立即提供的,可先签署《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补交正式证明原件核验)。
5.纳税材料:案例或作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依法纳税的,须提供纳税证明或相关完税凭证。
6.其他材料:竞赛选手认为与竞赛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分赛道材料
参赛选手在报名材料提交成功后,可分赛道查阅《丽江市2026年数字营销人才竞赛评分规则(试行)》,报名截止前可调整完善有关材料。同时竞赛工作人员将联系参赛选手邀请加入工作群,竞赛公告未尽事宜可在群里咨询。
七、报名入口
在丽江网或丽江融媒App的首屏,点击丽江市2026年数字营销人才竞赛图标或链接报名。
链接:https://www.lijiang.cn/h5/szyx-2026.html
二维码:

八、说明及解释权
1.竞赛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选手提供数据来源的第三方平台后台截图或经平台认证的数据报告,有权向相关平台发函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参赛选手拒绝配合的,组委会可对其数据不予认可或取消其参赛资格。
2.组委会如发现参赛选手存在数据造假行为,将书面告知参赛选手,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经组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作出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理决定。
3.竞赛结束后,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仍归参赛选手所有。竞赛组委会有权在非商业用途下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宣传和存档,使用时应注明作者信息。
4.竞赛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选手应依法纳税并提供纳税资料。
5.为进一步加强数字营销人才孵化,根据实际情况,组委会办公室将邀请部分获奖选手代表,到丽江高校开展数字营销人才培训。
6.外地入围决赛选手往返交通、住宿、餐饮等全部差旅费用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组委会不提供差旅补贴、食宿报销。
7.本公告及评分规则最终修订和解释权属于竞赛组委会。
丽江市2026年数字营销人才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6年8月1日

供稿/丽江市2026年数字营销人才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责编/李映芳
校对/王君霞
二审/李桥
终审/和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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