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7日结束的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足球项目第一阶段比赛中,丽江市代表团青少年男子乙组获得第四名,男子丙组获得第三名;女子乙组获得第五名,女子丙组获得第七名。根据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男子乙组第四名计1枚金牌;男子丙组季军计入2枚金牌。女子乙组第五名计入0.5枚金牌,女子丙组第七名计入0.5枚金牌。四支队伍共为丽江市代表团奖牌榜再添四金。

在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足球项目比赛中,丽江市代表团青少年男子乙组(U15)获得第四名。(供图)

在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足球项目比赛中,丽江市代表团青少年男子丙组(U13)获得季军。(供图)

在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足球项目比赛中,丽江市代表团青少年女子乙组(U15)获得第五名。(供图)

在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足球项目比赛中,丽江市代表团青少年女子丙组(U13)获得第七名。(供图)
四支队伍面对实力强劲的各代表队,全力奔跑、顽强对抗,展现了良好的体育竞技精神。特别是男子丙组,面对组队时间短、磨合时间有限等问题,顶住重重压力,专注每一场较量。在三、四名决赛常规时间战平的局面下,队员们沉着应战,拿下点球大战,获得最终胜利。

校对/张 玲
二审/和宝魁
终审/谭元怀
法律顾问云南凌云(丽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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