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动丽江】以渔养水 护一江生机

2026-08-18 17:40:01 阅读量2084 字数1207

近日,古城区农业农村局在漾弓江古城段沿线开展了2026年中央农业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增殖放流活动,一尾尾鱼苗被放入漾弓江中,为河道生态保护注入新的生机。从漾弓江放眼全市,近年来丽江市增殖放流工作成效如何?哪里可以垂钓?垂钓需遵守哪些规矩?本期节目,丽江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技术推广站主持工作的副站长胡江春走进丽江新闻综合广播直播间介绍相关情况。

8月19日,丽江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技术推广站主持工作的副站长胡江春走进丽江新闻综合广播直播间。(丽江融媒记者 李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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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在漾弓江古城段实施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由中央农业资源保护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前,相关部门对放流河段的水质和环境进行了科学评估,精选适宜本地水域生长的鱼苗,并经过严格检疫。放流现场,工作人员在有序投放鱼苗的同时,同步开展渔业保护宣传,引导沿岸群众爱护水生资源。

古城区农业农村局在漾弓江古城段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市农业农村局 供图)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全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丽江市在金沙江干流、漾弓江、程海、泸沽湖等重点河湖水域,持续有序开展增殖放流。每年结合水域特点与资源现状,科学确定放流地点、品种和规模。放流品种优先选择本地土著鱼类,兼顾生态净化鱼类;同时,严把鱼苗质量关,杜绝外来入侵物种随意投放。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统筹推进下,禁渔成效持续巩固,水生生物资源逐步恢复。

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项目渔业增殖放流现场。(市农业农村局 供图)


对于广大垂钓爱好者关心的垂钓规定,胡江春进行了详细解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鱼类自然繁殖期,在此期间,禁捕水域原则上禁止一切垂钓。非繁殖期(每年7月1日至次年2月底),垂钓爱好者可在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划定的允许垂钓点位开展休闲垂钓。

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项目渔业增殖放流现场。(市农业农村局 供图)


目前,各区县垂钓点位的具体位置和开放细节已向社会公布,市民也可通过相关小程序或咨询属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查询。胡江春特别提醒,除已公布的垂钓点位外,其余禁捕水域全年禁止垂钓,切勿在江河湖泊等非垂钓区域私自垂钓。

古城区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区域公示栏。(市农业农村局 供图)


谈及下一步工作,胡江春表示,市渔业技术推广站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科学有序推进重点水域增殖放流项目,开展放流后资源监测,以评估放流成效;二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向更多市民和垂钓爱好者普及禁渔规定与垂钓要求;三是加大重点河段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四是做好垂钓点位的动态管理,根据资源恢复情况优化引导服务。

胡江春呼吁广大市民争当水生态的守护者,不随意放生外来物种,不在禁钓水域垂钓,自觉爱护江河湖泊,共同守护丽江的碧水清流。



编辑/李婧

责编/左林珏

终审/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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