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 代价沉重,让人扼腕痛惜 然而 抢夺方向盘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 近日,在云南保山 就发生了一起乘客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事件 2月19日,云南保山中心城区5路公交车上,一名老年男子涉嫌偷逃投币被发现后与司机和乘客发生争吵,强行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其间还撒泼一屁股坐在了方向盘上。 所幸,当班公交司机胡明霜师傅处置得当,及时将车停稳,并迅速制止了老汉的危险行为。 当天上午,胡师傅像往常一样驾驶着5路公交车上路。据车载监控视频显示:9时36分左右,一名老年男子在电信大楼站上了车。他虽然掏出了钱,却没有投入投币箱,而是直接坐到了右边第一排的座位上。 一分钟后,该男子开始自言自语地漫骂起来,胡师傅和乘客对其进行了劝阻,可该男子不仅不听劝,还恶语相向。 随后,公交车遇到红灯,停在了泰龙商场路口。此时,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发生了,这名男子竟趁机跑到胡师傅面前,抢夺方向盘,并在对胡师傅进行推搡谩骂后,一屁股坐到了方向盘上。 “事发当时,我用余光看到了这个老汉从车后冲上前向我扑来,联想到此前万州发生的抢方向盘的事,我预感将发生同样的事,心里就做好了准备。”胡师傅回忆事发当时的情景时说,就在他刚有所提防之时,该男子就冲了过来,一边抢夺方向盘,一边拉扯胡师傅。 “还好之前公司针对类似事情对我们开展过培训。”胡师傅说,他一边用左手紧拉手刹将车辆停稳,一边用右手与该男子展开搏斗。见无法抢到方向盘,该男子竟一屁股坐在了方向盘上。在拉起手刹后,胡师傅从驾驶位上站了起来,老年男子也跟着他站了起来,离开了方向盘。 借着这一空当,胡师傅立马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看到胡师傅报了警,老年男子坐回了位子。 9时47分左右,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永昌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带走了该名男子。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审理中。 近年来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 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 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 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 为依法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意见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妨害安全驾驶和公共秩序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要求。 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 乘客针对其他人员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妨害交通运营秩序、影响行车安全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寻衅滋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意见强调,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置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同时,鉴于实践中少数驾驶人员与乘客发生纷争后不能理性应对,而是违规操作或者擅离职守与乘客发生冲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意见规定对实施此类行为的驾驶人员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此外,为鼓励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务人员和乘客与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及时制止侵害驾驶人和乘客的行为,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严重危害后果发生,意见还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作出了原则规定。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公共交通工具行驶速度、通行路段情况、载客情况、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大小、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全面准确评判,充分彰显强化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价值导向。同时,要强化宣传警示教育,通过发布案件进展情况、以案释法、褒扬见义勇为行为等方式,向全社会传递公安和司法机关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抢夺司机方向盘 无视他人利益 罔顾公共安全 实在令人担忧! 希望严厉查处这种恶劣行为 也希望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云南网(yunnancn)综合自春城晚报、新华社
编辑:李斌
(发稿编辑: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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