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华坪县人民法院在德茂村村委会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华坪法院院长和耀军到庭审现场以案说法,向到场村民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


德茂村82岁老人何某生育了三名子女,丈夫去世后,何某跟着小儿子一起生活,但在何某患病后,三名子女相互推诿,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人将三个子女一起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赡养纠纷案件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在农村影响较大,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华坪法院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主动上门开庭。主办此案的熊洪甫法官还考虑到老人年龄较大、因患病语言表达困难,行动不便,为更好维护其诉讼权益,及时与县司法局进行对接,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




庭审当天,德茂村委会大会议室内座无虚席,石龙坝镇主要领导及近160余名村民到村委会观看了庭审。经过主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庭审中,华坪法院院长和耀军和主审法官以眼前的赡养案为题向何某的子女和群众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村民们纷纷表示,旁听法庭庭审后,学到了法律知识,受到了深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发稿编辑:华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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