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军,男,1981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0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卢志军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学习政治、法律业务知识。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禁毒先进个人。

破解“特殊”难题
2010年前后的一段时间,特殊人群在古城区零星贩毒问题居高不下,严重的危害了社会治安,说“特殊”人群,是因为这些犯罪嫌疑人均为妇女,且都随身带着一名小孩,犯罪分子均为四川凉山籍妇女,她们将孩子作为自己犯罪的挡箭牌,逃脱法律的制裁。卢志军与同事一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转变缉毒侦查思路,突出专案侦查,广辟获线深挖,深度分析研判应用,以侦办目标案件为抓手,严密“双向查缉”,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嚣张气焰。

2010年9月专案小组接到线索,有大批凉山籍妇女将使用体内藏毒方式从云南边境运输毒品到攀枝花,并从丽江过境,卢志军接受任务带领民警在客运站进行蹲点守候,经过连续几夜的守候,26日上午10时许,从景洪到丽江的夜班车上下来了8名妇女,其中5人系哺乳期妇女,3人系孕妇,专案组迅速将8名妇女控制下来,并带往玉龙县医院进行检查,经过检查,每名妇女的体内都藏有大量的毒品可疑物。而且这些人不能说明往返地点,无身份证明,警方随即对可疑人员留置盘查,送医院进行医学检查,后在留置期间,陆续从这些妇女体内排出海洛因可疑物2000余克。

接下来的几天,卢志军带领留守在客运站的民警陆续从客运站带回四川籍体内藏毒妇女,至9月29日共查获毒品海洛因近10千克。
卢志军与同事们想了很多的办法,经过与四川凉山公安机关沟通,经过周密的部署,卢志军与同事们长途跋涉将一部份特殊人群移交凉山公安机关处理。这一举措,震慑作用极大,有效打击了特殊人群零星贩毒活动,净化了社会环境。
堵塞“特殊”渠道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是卢志军负责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针对全区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每年都在增加的情况,卢志军及时对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摸底,全面调查全区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情况,查找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卢志军对全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逐一建档管理,并设立相对固定的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明确职责和任务,使之成为真正懂行的管理专家。卢志军将宣传工作与日常检查结合起来,开展一系列有效的培训,杜绝了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目前全区共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20余家,2011年来共办理各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10余份,没有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况发生。

坚持毒品原植物“零种植”目标,他认真组织开展禁毒铲毒行动,根据大麻、罂粟生长的周期性特点,卢志军深入田间地头、居民院落、偏远山区、林区、果园、坟地、菜园、蔬菜大棚等可能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地点或部位,进行实地踏查,做到不漏一块地、不留一根苗。对沿途乡村、群众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禁毒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自觉抵制毒品,自觉禁种铲毒。经过卢志军的工作,古城周边未发现有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

担任“特殊”老师
在打击毒品犯罪及收戒吸毒人员的同时,卢志军把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宣传教育的盲区和死角不断减少,人民群众的毒害意识和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为使《禁毒法》、《云南省禁毒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卢志军与同事共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35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他还积极推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分别组织大研中学、金虹中学、福慧中学、白龙潭小学的1000多名中小学生到教育示范学校参观学习,对广大青少年开展毒品预防战役,使广大青少年认清了毒品特别是合成毒品的危害,增强了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了抵御涉毒风险的能力。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使人民群众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使更多的人民群众自觉投入到禁毒斗争中去,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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