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这12家单位成为创建示范单位!

2019-08-26 14:43:38 阅读量93173 字数992


为深入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活动,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文明健康意识,进一步营造和谐、无烟、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近日,由丽江市爱卫办,健康教育所牵头组织丽江多家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并选出了12家无烟单位创建示范单位。

据了解,此次无烟单位创建的示范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红十字会、市委老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公路局、市医保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12家单位。

自8月23日起,市爱卫办和健康教育所的工作人员带着控烟宣传挂图,到各示范单位进行深入的宣传。

跟随市爱卫办和健康教育所的工作人员的脚步,记者来到丽江市总工会。据丽江市总工会副主席杨宏武介绍,去年开始,市总工会对控烟工作很是重视,工会内部定期开展控烟宣传工作,对抽烟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耐心劝导。通过一年的努力,现在已经有一名工作人员成功戒烟,而其余抽烟的工作人员也减少了抽烟量,办公区域实现无烟化。

同样,丽江市人社局对控烟工作也是长抓不懈。小刘是一名丽江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抽烟已有很多年,以前对于抽烟的危害认识不深,到单位工作后,通过单位里的控烟宣传,让他深深意识到抽烟对自身和他人的危害,于是慢慢的每天抽烟就变少了。现在虽然还不能做到完全戒烟,但是他有信心,再过一段时间一定可以成功戒烟。

据记者了解,参与创建无烟单位的部门和机关都是由领导带头遵守,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并指定专人担任监督员,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控烟监督工作,严查控烟,杜绝吸烟行为。其次,在办公区域以及对外窗口粘贴“禁止吸烟”标识;在公共场所、卫生间和楼道走廊粘贴进入无烟单位标识;在通风区域设置吸烟区标识,对外来人员的抽烟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

据悉,早在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丽江很多单位通过自我监督做到了公共场所控烟。此次参加创建无烟单位的12家机关部门将在10月迎接省里最后的检查和审核,通过审核的单位将悬挂无烟单位示范部门的匾牌,此次无烟单位的申报,也将为全市创建无烟健康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记者/和春吟(实习)

责编/李铁成  雷凤娇

监制/和红军  和丽星  余金山

终审/和红军  总监制/马   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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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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