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宣传组受邀到市医院开展法治宣传

2019-09-25 18:54:14 阅读量102116 字数716


今天(9月25日)上午,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宣传组受邀到市人民医院进行法治宣传。



宣传组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反家暴法》《扫黑除恶》等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积极耐心地为市医院职工、就诊人员及病人家属答疑解惑。



工作人员结合医疗纠纷相关案例事件以案释法,对医生应当注意的诊疗义务以及针对纠纷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明确。同时,倡导市医院全体医护人员,本着崇高的职业道德和爱心对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面对“医闹”等伤害医护人员及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也要敢于维权,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引导患者及其家属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务院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切勿采取医闹或者伤人的方式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经营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谢旭东介绍。



医护人员纷纷表示,“医患本是一家人,大医精诚医者仁心,医患和谐全民之福”。这个宣传活动非常及时,让他们受益良多。在服务好病人的同时,也能保护好自己。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共筑平安医院。



记者/赵凤铭

责编/李铁成  和润黄

监制/和红军  和丽星  余金山

终审/段玉龙  总监制/马   湘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