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一是要成立专班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挂钩联系加强统筹协调,三是要突出3大类企业重点推进,四是要指导企业稳定职工队伍,五是要加大融资服务协调力度,六是要推动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七是要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八是要发挥企业服务机构(平台)作用,九是要强化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协调,十是要开展新冠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问卷调查及分析。
一、消杀用品、防护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企业生产、运输、销售等疫情防控必需;
二、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生产生活必需;
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上下游企业。
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调剂使用年休假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提高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信用贷款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贷款成本。
积极协调因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依法依规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延迟缴纳社保。中小企业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现金和实物,协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级产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和其他业主减免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房租。扎实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加大力度培育一批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康养保健、检测防护、健康咨询等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构建“防-治-养”大健康产业链。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积极培育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无人零售、无人餐厅、无人酒店以及线上办公、线上诊疗、知识付费、网上院线、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新业态和新模式。
来源/省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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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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