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疫情防控时期简易注销公告企业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时限的通告》称,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将适当延长疫情防控时期简易注销公告企业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时限,暂时解除对2019年12月20日后简易注销公告期满企业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30日的时间限制。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疫情防控时期简易注销公告企业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时限的通告
全市广大的办事群众、企业:
根据《云南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在注销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逾期未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的,简易注销登记程序自动终止。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适当延长疫情防控时期简易注销公告企业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时限的通知》要求,适当延长疫情防控时期简易注销公告企业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时限,暂时解除对2019年12月20日后简易注销公告期满企业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30日的时间限制。恢复时间限制日期另行告知。
特此通告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
编辑/雷凤娇
责编/李铁成
监制/和红军 和丽星 余金山
终审/和丽星 总监制/马 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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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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