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不断提高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要将民法典实施作为全民法治观念养成的重要契机,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立足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特点实际,广泛开展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要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宣传教育中,推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要加强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适时启动清理修改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确保民法典在我省实施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要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把民法典作为重要标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以良法促善治、强发展、保民生。
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立法权、监督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忠实履行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推动形成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强大工作合力,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制度保障。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有关省领导参加学习,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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