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江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正式揭牌
7月16日,丽江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玉龙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在丽江玉元食品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标志着玉龙县检察院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积极投身平安玉龙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市县两级共青团、关工委、妇联、公安局、民政局、教体局及丽江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工信局等单位相关领导,玉龙县检察院干警代表、玉元公司员工代表参加揭牌仪式,并参观了玉龙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
迷途少年让人心痛
近日,玉龙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时,发现5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因缺乏法律常识和正确的引导,被“到国外打工可获高薪”的谎言蒙骗,从而触犯了刑法,由于涉罪情形轻微,县检察院拟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这5个孩子的遭遇和情况,让我们感到痛心和惋惜,让我们想到了更多像他们一样的迷途少年,教育、感化、挽救他们迫在眉睫,但检察机关缺乏有效的监管条件,所以建设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很有必要、尤为重要。”玉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洪友就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成立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阐述。


观护教育重燃希望
在丽江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玉龙县检察院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与辖区内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具备观护条件的玉元公司达成共识,探索在企业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并签订《玉龙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合作协议》,为涉罪未成年人搭建一个教育矫治、就业过渡、融入社会的平台。

该观护教育基地成立后,我院将对16周岁以上、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在本地区无固定居所或者虽有固定居所但其监护人不能实施有效监管的触法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经本人及其监护人同意,送往基地进行教育、改造和帮扶。

玉元公司会根据每个涉法未成年人的特点,安排适合的工作,提供吃住,发放薪资待遇,并指派专人协助我院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和技能培训,让触法未成年人在和谐的工作环境和集体氛围中,矫治自身不良言行、树立正确的“三观”、学会一门生存技能,切实增加劳动带来的成就感和自信心,为以后重新步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社会各界反响强烈
玉元公司董事长李金成说:“建立观护教育基地,是我们企业积极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为犯错的少年提供心理、工作、物质方面的帮助,我们责无旁贷。”他还表示,将用企业自己的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管理、培养和感化,希望他们能够留下来,长期在玉元公司就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招工难的问题。

应邀出席仪式的领导在致辞中纷纷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构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大家将齐心协力,立足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谋划未成年人保护长远大计,共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天地!

恰逢百年盛世,有梦可追,有路可走,是何其幸运!玉龙县检察院将以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依托,汇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在这样的新时代、好时代,尽最大的努力,让每一个少年都能够投身到祖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进程中,在浩浩荡荡的强国路上找到自我、追寻光明、贡献力量!


来源: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晔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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