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促规范 抓住关键重落实 丽江市公安局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回头看”

2021-07-22 10:44:07 阅读量40618 字数160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丽江市公安局持续不断建章立制,紧紧围绕探索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始终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不断夯实队伍教育整顿“制度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推动教育整顿长效常治。截至目前,丽江市公安局已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机制16项。

从严管党治警,探索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坚持政治建警。始终坚持政治建警,紧盯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三个环节”,坚持学习教育、思想发动、成果转化“三个贯穿始终”。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丽江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在市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压实工作责任。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履行机关纪委向市局党委专题汇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落实情况制度。构建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同向发力工作机制。促进作风养成。制定下发《丽江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十条措施》,对加强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深入开展学研,探索健全执法司法监督机制。针对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暴露出来的问题,以深化体制性、制度性、政策性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做好修订完善。修订完善《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办法》、《丽江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规定实施细则》,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整治方案确定的17项重点内容细化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内容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治;加强源头执法管控,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管理和使用,保证证据合法有效,确保执法安全。制定出台制度。制定《执法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六个必须”》、《刑事强制措施使用变更审核审批“五个严禁”》,压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法制员责任,规范刑事强制措施审核审批重点环节,全面堵塞问题漏洞。

把握工作重点,探索健全素质能力提升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工作要求,紧扣各项安保维稳工作任务,聚焦实战、从严施训,在提升队伍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和民警素质能力上狠下功夫,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本领。立机制。突出“全员、常态、实战”要素,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整合教育训练资源,紧扣能力需求,瞄准短板弱项,针对性地制定《丽江市公安机关2021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丽江市公安局警种部门2021年全警实战大练兵考评细则》《丽江市公安局市局机关“周学习日”“周训练日”实施方案》,形成年计划、季通报、周落实的练兵机制。多举措。定期开展“丽江公安大讲堂”活动,邀请领导干部上讲堂与外聘专家辅导;邀请各级领导、先进典型、业务骨干、技术能手进行专题讲授;市局机关全体警务实战教官按照训练规划安排,常态开展体能、警务技能训练。根据不同层级和岗位特点,依托每日一考、小管家、法宣在线、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等在线学习系统开展自学。

务实探索创新,健全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充分调研了解。为切实抓好中央第十二督导组下沉督导丽江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推动民警多岗历练,避免岗位廉政风险,市局在充分调查了解全市公安队伍状况基础上,参照其他州市公安机关一些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对好的做法进行了吸收和借鉴。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党管干部、组织统筹、人岗相适原则。通过有序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市公安局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干部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推进公安队伍建设,为公安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建立健全丽江市公安局民警轮岗交流长效机制,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市局党委民主决策基础上,制定下发《丽江市公安局民警轮岗交流工作暂行办法》。



 



来源:丽江市公安局

编辑:李晔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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