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在金沙江支流非法捕捞被依法逮捕

2021-07-29 10:13:52 阅读量57355 字数388


案件回顾


近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逮捕3人。


6月19日中午,大东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大东村委会下翻身村白浪花水电站上游的黑白水河水域电鱼,请求公安机关出警处理。



接警后,大东派出所迅速出警赶赴现场,3名男子正在黑白水河用“电鱼器”捕鱼。因该河为金沙江支流,属于禁渔区,3名男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现场还查获电鱼设备1套和抄网2个、鱼类水产品104条。经讯问,3人如实供述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目前,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人已被依法逮捕。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丽江古城警方

编辑/林彤

责编/李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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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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