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创建|丽江又有24起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被曝光,涉及16家单位

2021-08-21 14:52:44 阅读量83935 字数881

8月3日,丽江市文明办对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抄告其所在单位。第一次抄告的不文明行为33起,涉及30家单位部门。今天,市文明办对8月9日-16日,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曝光并抄告,发送《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告知书》。



这7天以内出现的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总共为24起,涉及16家单位。截至目前,我市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核查属实数累计达到57起,涉及46家单位部门。其中古城区束河街道办2起、丽江大研古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起、云南省丽江监狱1起、古城区自然资源局2起、丽江市人民医院2起。




市文明办要求涉及单位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文明行为规范,加大单位内部文明行为管理,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对本单位公职人员的不文明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内部通报,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的文明意识和文明素养。


据了解,此次被抄告的不文明行为主要集中在不文明交通行为上,例如: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行人违反信号通行的(闯红灯)等。

 










部分违停车辆


比起第一次曝光,第二批抄告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丽江市文明办志愿服务管理科科长卢铿淦表示:“丽江市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第一批抄告下发后,全市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率显著降低,市、县()相关单位及时召开单位内部会议,对因不文明行为被抄告的干部职工,以约谈、内部通报的方式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据了解,下一次市文明办将对出现三次不文明行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抄告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也是为了规范全市不文明行为,起到引导作用。接下来,市文明办会继续加强对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的监督,除公职人员外,还将不定期对社会群众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抄告其所在社区(村委会),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常态化曝光。


还有哪些行为属于不文明行为呢?快来看看,点击 @丽江公职人员 这些不文明行为将被通报!进行了解,赶紧找小本本记下来,可不能“榜上有名”。也呼吁广大市民利用微信小程序“丽江文明红黑榜”,对身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监督。



记者/杨四娟

编辑/林彤

责编/李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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