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智慧医保信息平台
上线准备期间暂停医保服务的通告
全市参保人员:
为有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高质量跨越发展,进一步增进全市医保参保人员的医保服务体验,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智慧医保平台建设二期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1〕65 号)要求,丽江市作为云南省第三批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上线州市之一,报经省医疗保障局批准,将于近期实现新平台全面上线,上线准备期间将暂停医保相关业务办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2021年10月17日18时至10月27日24时停机;2021年10月28日零时起全市启用云南省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停机时间视工作开展情况作适当调整,如需调整,将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调整情况。
二、停机期间的影响
停机期间,全市将暂停医保业务办理及费用结算等服务。
(一)医保信息系统联网结算业务
2021 年10 月17日18 时至10月27日24时,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将暂停参保人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等方式进行就医就诊及购药等费用联网结算。
(二)医保业务办理及时限延长
1.窗口业务办理时限延长。2021 年10 月17日18 时至10月27日24时期间,受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大病保险费用的手工报销录入、结算和支付业务办结时限延长 10 个工作日;
2.网上业务办理时限延长。2021 年10 月17日18 时至10月27日24时期间,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使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等网上渠道办理的医保有关业务办结时限顺延 10 个工作日。
三、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渠道
为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变、定点医药机构救治不受影响、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停机期间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将采取线下接件的方式受理相关业务并做好登记,待新平台上线后及时完成办结。
(一)异地门诊购药和住院就医。2021 年10 月17日18 时至10月27日24时,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跨省、省内住院或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购药未能实时结算的,可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凭发票、处方、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市外参保人在丽江市内就医未能实时结算的,可自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后,凭发票、处方、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证明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二)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就医。已办理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的我市参保人员,建议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在10月17日前根据医生处方一次性开具足量慢性病、特殊病药量,尽量减少手工报销带来的不便。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购药费用,需自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凭发票、处方等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三)我市参保人在市内住院,2021年10月17日前符合出院条件的,请参保人配合医院在2021年10月17日18时前在老系统上办理出院结算;截止2021年10月17日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医院将撤销医保入院登记,在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并补传本次住院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系统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编辑/林彤
责编/和众学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法律声明】除非本单位(丽江市融媒体中心)主动推送或发表至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任何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不得转载丽江融媒App及LIJIANG.CN和LIJIANGTV.COM主域名及子域名下之任何内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