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丽江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丽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用工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06-15 15:34:00 阅读量110429 字数14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丽江市委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人才高地十条措施>的通知》(丽发〔2021〕8号)、《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就业22条措施〉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32号)文件精神,推动高校毕业生来丽就业,根据《丽江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丽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用工补贴政策服务指南(试行)》,现就我市2022年度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丽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用工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金额


(一)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3年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到驻丽企业(以工商登记注册在丽江为准,下同)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由企业为其在丽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大专、本科、硕士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3000元、5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

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

驻丽企业新增吸纳(2021年3月24日《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印发后)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本科、硕士每人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二、补贴申报材料


(一)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企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报一次性就业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丽江市一次性就业补贴个人申报审核表(表格附后);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

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县(区)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用工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丽江市一次性用工补贴申报审核表(表格附后);

2.符合吸纳就业条件的人员花名册(表格附后);

3.符合吸纳就业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单);

5.企业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5日至8月31日为补贴集中申报期,逾期当年内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丽江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丽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用工补贴资金从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与丽政办发〔2022〕32号里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毕业生身份不得重复使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行选择申报相应补贴。


五、受理机构及联系地址、电话


古城区:古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址:古城区金山街道民航路2号丽江市(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内  电话:0888-5550123


玉龙县:玉龙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址:玉龙县黄山镇五台社区金川路30号  电话:0888-5106519


永胜县:永胜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址:永胜县永北镇沧阳路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电话:0888-6521138


华坪县:华坪县劳动就业局  地址:华坪县中心镇狮山路319号  电话:0888-6121148


宁蒗县:宁蒗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址: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朝阳路527号  电话:0888-5529386


申报材料附件表请识别下图二维码下载

供稿/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林彤

责编/李铁成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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