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关于“2020年以来发行的部分普通纪念币”剩余部分兑换公告

2022-09-06 17:17:34 阅读量49833 字数891



丽江市关于“2020年以来发行的部分普通纪念币”剩余部分兑换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2年8月30日起开展“2020年以来发行的部分普通纪念币”剩余部分面向公众开展兑换工作。


一、丽江市承担本次兑换的金融机构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普通纪念币10158枚兑换由中国建设银行丽江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丽江市分行共同承担;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冬奥币)3451套由中国农业银行丽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江市分行共同承担;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普通纪念钞(以下简称冬奥钞)18504套由中国农业银行丽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江市分行共同承担;2022年贺岁普通纪念币1519枚由中国农业银行丽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江市分行共同承担。各承办银行可兑换网点和具体可兑换数量以各承办银行公布信息为准。


二、本次兑换采取“现场排号登记”的方式,接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冬奥币和冬奥钞以套为单位兑换。个人兑换须登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个品种、每人限额20枚(套),每人可代5人领取,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单位团体办理兑换需向承办银行网点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在办理单位团体兑换时需出示办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将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办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三、本次兑换工作时间安排:2022年8月30日至9月30日,承办银行网点只接受公众个人兑换;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承办银行网点同时接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按照先到先得、兑完为止的原则,个人和单位团体同时提交申请,优先办理个人兑换。


监督举报电话:0888—5122165;0888—5121842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

2022年8月26日


编辑/林 彤

责编/和众学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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