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radio【律师说法】离婚不离娃 保障探视权

2023-11-13 14:30:43 阅读量51734 字数979

本节目由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康滇律师事务所

云勇律师事务所 泰联律师事务所

千舟律师事务所 时希律师事务所

联合赞助播出

云南时希律师事务所主任 沙 琦

男方和女方因感情不和,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双方生育的子女由男方抚养,但离婚后不久,女方在看望孩子时,遭到男方及男方家属的拒绝。

目前,随着离婚率不断飙升,单亲家庭越来越多,离婚给孩子造成的不仅是伤心这么简单,因关爱、教育等缺失,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会出现自卑,脆弱,叛逆等情绪,甚至会演变成青少年犯罪。孩子缺少不了父母的共同陪伴,但父母却容易忽视,甚至离婚后,子女判给男方抚养的,女方在行使探望权时有少部分会阻碍女方见孩子。

律师分析:

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虽然离婚了,但子女不因父母的离婚而发生改变,仍然是父母亲的子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不得拒绝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8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律师建议:

不得已离婚后,应当保障探望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另外我国法律虽规定:婚姻自主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近年来离婚率的不断升高,严重影响家庭、社会和谐稳定,从法律层面对婚姻自主权也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例如:在《民法典》第1077条增设了登记离婚的冷静期制度,除此之外《民法典》第1079条也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较之前婚姻法规定的6个月有所延长,目的在于防止因冲动、赌气而草率离婚,也向所有婚姻当事人发出珍惜婚姻的法律信号。

和谐的婚姻是家风建设的核心

孩子的良好成长离不开父母的陪伴

让我们一起为构建幸福家庭而努力

给每个孩子提供成长的良好沃土

律师简介

沙琦,现担任云南时希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办理了上千件的诉讼与非诉案件,并担任着多家单位及企业法律顾问。

律所简介

云南时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1年2月22日,致力于“专业化、规范化、精英化、规模化”的发展路线,不断提升全所律师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秉承“优质、高效、专业、共赢”的服务宗旨,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竭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满意、专业的法律服务。


节目制作 新媒体编辑:徐蕾

责任编辑:杨四见


(发稿编辑:广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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