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华坪开“皮包公司”逃税 补缴税款后仍追刑责

2019-02-25 14:51:13 阅读量45344 字数855

企业逃税一千多万,税务部门多次上门催交税款,却被告知公司不在华坪经营,法人代表也不存在,房东一口否认公司在自己家租房,无实际办公地点,也无实际货物出口,无从业人员,无经营账本,那产生的千万税收究竟从何而来?豁然在册的华坪县兴通达贸易有限公司、华坪县港联通贸易有限公司又是个什么鬼?1月4日,一起扑朔迷离的案子在华坪法院公开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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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2013年12月,广东籍男子詹某为骗取出口贸易奖金,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两家空壳公司,公司成立后,詹某在国内各海关口岸寻找他人货物,利用两公司报关手续出口货物,从2013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间,被告人詹某冒用的他人身份及注册公司之名从华坪县某部门骗取出口贸易奖补资金143.2万元。在套取奖补金的同时,也产生了巨额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据税务部门立案侦查统计,詹某在2013年至2017年7月期间应缴纳各项税收共计11657461.10元。

一千多万的税金被偷逃,这引起了税务部门的高度警觉,虽然税务机关先后多次向这两家公司下达《云南省丽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和《云南省丽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都因该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也联系不上法定代理人无法直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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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8日,詹某因涉嫌犯逃税罪被华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2月,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向华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经公开审理查明,华坪法院认为,詹某利用华坪县外贸总额的空子,采取虚假、隐瞒手段对应缴纳的税款不申报,逃避缴纳增值税税款,企业所得税款1051535.9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逃税罪。

案发后,为避免坐牢,詹某家人为他补交齐税款1051535.93元。虽然已经补缴税款仍詹某仍难逃追刑责。2019年1月17日,华坪法院公开宣判,鉴于被告人詹某无犯罪前科,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主动补缴了应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并积极缴纳罚金,有认罪、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詹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三年,并处罚金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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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华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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