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酒醉男子伤害为其救治的医务人员被永胜警方行政拘留12日。
7月31日21时30分,永胜县医院120急救中心接急救报警电话:报警人的儿子苏某因酒醉,要求救护车立即接入医院对患者输液醒酒。永胜县医院120急救中心立即派出救护车和医务人员赶往求助地点。
在建材城附近,醉酒者苏某(云南省宣威市人、22岁、男性)意识清楚,但大喊大叫呈狂躁状态,不配合医务人员为其进行检查身体。后在其父及同事的协助下,将苏某扶上救护车离开出诊现场。在救护车高速行驶过程中,苏某突然用手砸救护车的内隔窗玻璃,将随车医生的右手和护士的颈部划伤。面对突发情况,苏某父亲建议将其送派出所处理,但医务人员为了使苏某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不顾自身安全,迅速将苏某送到永胜县医院急诊科进行诊治。
苏某下车后不断踢打救护车,在永胜县医院急诊科仍不断的大喊大叫、胡乱辱骂为其检查身体的医务人员,后突然用拳头击打医院保安,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医务人员拨打“110”报警电话,当苏某听到警车的警笛声后,迅速跑到医院绿化林地中躲藏,后公安民警将其抓获,依法带离永胜县医院。
永胜县卫健局和县医院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对该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永胜县医院的急救医务人员为了苏某能得到及时救治,不顾自身安危,一心为患者着想,正确履行了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职业操守,但在履职救治过程中反而被苏某伤害,请求公安民警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严惩违法肇事人苏某;并要求苏某必须向受伤的医务人员和保安公开道歉,赔偿被损坏的车辆和物品,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尊严。
8月1日,永胜县公安局永北派出所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苏某给予行政拘留12日,赔偿相关损失,对医务人员公开道歉。
来源:今日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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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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