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召开。市生态环境局、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林草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环境监测站等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市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杰答记者问:
一是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和工作安排部署,由我们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构建由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6个地方级自然公园组成的具有丽江特色、与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共计10处,总面积超过38万公顷,确保达到至2025年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8%的总要求,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数据衔接比例达到100%。
二是完成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玉龙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考,即将全面启动滇西北老君山综合科考和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本底资源专项调查工作。拉市海综合科考成果刚刚通过省级专家审定。本次综合科学考察纠正了过去记录错误或没有记录的大量脊椎动物种类和植物种类,基本查清了保护区分布的植被类群与动植物种类。调查发现襀翅目2个新种,仅在丽江有分布的尖尾中䗛,以及在丽江未见记录的介䗛属竹节虫,玉龙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首次拍摄到保护区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点噪鹛。保护地内物种数量的增加,充分表明近年来保护区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生态修复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我们如何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市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杰答记者问:
丽江位于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区位,林草部门肩负着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重要职能。主要从以下方面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一是加强资源保护。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林草湿资源监管,加强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涉林违法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切实提高生态效益。
二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我们在做好林业常规营造林项目的同时,抓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简称“双重”工程)的建设,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开展植被恢复,稳步提升森林质量。2022年共完成营造林39.76万亩,其中,“双重”项目营造林25.46万亩,配套小型水利水保设施16处。2023年,截止目前,完成年度“双重”项目营造林34.2192万亩、草原改良1万亩、小型水利水保设施16处的地块落实及设计文本编审工作,等雨季来临,将全面推进工程建设,全年力争完成营造林40万亩以上。
三是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2022年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60.8万株。2023年1-5月份,开展了15次义务植树实体类尽责及宣传活动,完成义务植树37.14万株。敬请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义务植树,参与绿美丽江建设,争取全年完成150万株以上,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请介绍一下2022年丽江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水质状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李秋芳答记者问:
2022年,全市地表水共设54个监测断面:其中13个国控断面,21个省控断面,11个市控断面,9个其它断面(泸沽湖、程海湖入湖河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对54个断面全面开展了监测工作。此外,还设有5个地表水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分别为漾弓江-龙兴村、金沙江-新华、金沙江-金江桥、程海-湖中、泸沽湖-湖心。全市共监测11个饮用水源地,设置11个监测断面(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8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监测工作开展方式为:13个国控断面,每月具体工作根据国家总站要求按照采测分离任务完成;21个省控断面按照《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工作;11个市控断面,按照《2022年丽江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丽江市境内45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6.7%。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水质优良。
请介绍一下近年来丽江市美丽河湖创建工作情况及成效。

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志红答记者问:
2019年6月,云南省总河长令签订印发了《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提出全省在河湖长制工作中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按照省级要求,2019年7月,丽江市以总河长令的方式印发了《丽江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3年)》,提出从2020年起,分年度、有计划、分步骤因地制宜实施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工作。
美丽河湖建设评定采取市、县(区)建设申报、省级审查复核的方式开展,省级美丽河湖建设评定标准有6大类50余项内容,通过准入自评、公众测评、专业评价赋分等程序最终评选出美丽河湖。
省级财政自2021年起,分年度连续4年对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工作开展好、成效显著,排名全省前3名的河湖资源富集的州(市)给予奖励资金2500万元,旨在全省形成美丽河湖建设评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丽江市每年以总河长令的方式把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2022年全市总河长会议中,市委主要领导、市级总河长明确提出要在泸沽湖、程海流域大力推进绿美河湖建设,争取省级美丽河湖建设奖补资金。从2020年开展,经县(区)政府建设申报、市政府评定审核,省级行业部门复核、专家现场评价赋分、公众满意度测评和公示公告等一系列审核评定程序后,泸沽湖、程海、拉市海、长江第一湾、蓝月谷等一批水体优良、景色优美、人水和谐、群众满意的河湖库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
截至2022年底,全市入选省级美丽河湖22个,评定为市级美丽河湖62个。2020年、2022年在全省资源富集区美丽河湖建设评定中丽江市2次排名全省第2,美丽河湖建设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奖补资金5000万元,为全省获得省级奖补资金最多的2个州(市)之一。2021年、2022年,省河长办对全省16个州(市)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年度考核中丽江市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其中2021年排名全省第2,2022年排名全省第3。为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深入推进“争一流、促跨越”行动,努力实现河湖长制工作争先进位,自2021年起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奖补资金连续4年对美丽河湖建设评定成效显著的县(区)和单位进行奖补。
丽江市美丽河湖建设评定贯穿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突出体现保障河湖防洪安全、维护河湖自然生态功能和人民群众对河湖的满意度,彰显出丽江水资源的地域特色及河湖特有亮点。下一步,全市美丽河湖建设将聚焦省、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要求,对照绿美河湖标准,进一步巩固拓展美丽河湖建设成效。同时,加大河湖“清四乱”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全市河湖库渠的防洪和生态安全,促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争取将更多的河湖库建设评定为美丽河湖,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请介绍一下2022年丽江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及分布情况,以及丽江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所在地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李秋芳答记者问:
丽江市目前建设有8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按行政辖区划分,古城区2个站点,分别为:位于市生态环境局的市中心站点;位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古城站点。玉龙县3个站点,分别为:位于玉龙雪山北麓的玉龙雪山国家大气背景站;位于黄山镇政府的西南郊站点;玉龙县文笔水库管理所站点。永胜县1个站点,位于永胜县生态环境分局。华坪县1个站点,位于华坪县气象局。宁蒗县1个站点,位于宁蒗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丽江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64天,其中有305天空气质量指数类别为优,59天为良,优良率100%,达优率为83.8%。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次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玉龙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61天,其中有248天空气质量指数为优,112天为良,优良率为99.7%,达优率为68.7%。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次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永胜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60天,其中有265天空气质量指数为优,95天为良,优良率为100%,达优率为73.6%。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次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
华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53天,其中有255天空气质量指数为优,98天为良,优良率为100%,达优率为72.2%。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次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
宁蒗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61天,其中有325天空气质量指数为优,35天为良,优良率为100%,达优率为90.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次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记者/林 彤 木红豆
编辑/李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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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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