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古村落保护向“活化利用”升级

2024-05-29 10:22:32 阅读量75630



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

2012年以来,我市通过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开展了村庄环境整治和古民居、文物古迹保护、传统村落生态系统治理等工程,使传统村落的古民居和生态景观得到了有效整治和保护。截至目前,丽江市共5批54个古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玉龙县2024年被列为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古城区、永胜县分别于2023年、2024年被列为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

丽江作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近年来,正着力发展壮大旅游市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增强旅游市场竞争力、提升丽江旅游美誉度,打造全国文旅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全力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传统村落蕴含丰富的传统文化和民族地域特色。加强古村落保护,是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必由之路。

加强古村落保护,要遵循“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传统村落保护总体原则,落实各项举措,挖掘运用传统村落自身资源禀赋、激发传承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推动“乡村古韵”与“现代气息”相互交融。村落改造要秉持“修旧如旧”的理念,将村落保护列入村规民约,从建筑结构、建筑高度、建筑外形等方面,为村民保护民居提供参考和引导,保护好传统村落的古风貌,“活化”利用传统民居、古遗址,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加强古村落保护,要在“保护优先”与“创新活化”之间寻找到切入点,走出一条由“静态保护”向“活化利用”升级的古村落保护之路。而由“静态保护”向“活化利用”升级,是一个涉及政府投入、市场运作、社会资本参与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一方面,要加强政府的主导地位,持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全面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水平;另一方面,还需要引入社会资本,以发展乡村旅游业等方式,将传统村落保护和市场推动相结合,“活化利用”古村落,真正让传统村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让乡村旅游“活”起来、“火”起来。

记者/赵奇旺

编辑/陈琼

APP编辑/和丽梅

终审/谭元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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