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频繁看手机、发信息,丽江一司机着罚了!

2024-08-23 19:02:10 阅读量14610 字数493



近日

有网友发视频反映

丽江一司机在驾驶汽车期间

有频繁查看手机、收发信息的行为

古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

根据该线索开展调查


经查

驾驶人付某某驾驶

车牌号为云PR***6的小型普通客车

在丽鹤线木家桥路段

存在查看、发送手机信息的

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古城交警大队

依法对其处以

行政罚款100元、记3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五)项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3分



打电话、玩手机、刷视频

这些看似无伤大雅的“小动作”

却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


交警温馨提示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希望各位驾驶员在驾车时

放下手机 专心驾驶

时刻保持警惕专注

安全驾驶,从你我做起


来源/“丽江古城警方”微信公众号

责编/李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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