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因购买商品或劳务而向商家索要发票时,偶尔会被商家用各种借口搪塞,甚至直接拒绝开票。请问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是商家的义务吗?在发票开具方面有什么规定呢?商家拒开发票的行为又将面临什么后果呢?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开具发票是商家的义务。接下来,带您进一步了解相关事宜。
商家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如实、规范开具发票。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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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向商家索要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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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行为划分裁量阶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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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拨打12366热线电话进行应开未开发票行为的举报。
开具发票是商家的义务,
消费后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
商家应按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
来源/“丽江税务”微信公众号
责编/王君霞
二审/和众学
终审/和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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