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开展2023年辖区妇幼健康工作督导暨母婴传播消除认证现场评估

2024-11-20 14:21:00 阅读量6712 字数916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妇幼健康重点工作,有效提升妇幼健康工作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巩固我市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成效,2024年1月9日至24日,丽江市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全市辖区妇幼健康工作暨母婴传播消除认证进行现场评估及督导考核。



本次督导组由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科长赵丽梅带队,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抽查个案、访谈工作人员和电话回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对各县(区)母婴安全保障、妇幼健康服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母婴传播消除认证等项目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督导考核及现场评估,同时根据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相关要求,核查了各级各机构原始台账、报表、个案卡等,对全市2023年妇幼健康及消除认证信息数据上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质量控制。



在督导考核及现场评估期间,督导组对妇幼健康项目及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赵丽梅科长在各县(区)反馈会上指出,通过各级妇幼健康工作者的努力,我市2023年妇幼健康工作相关指标达到省级目标要求,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希望各级卫健部门及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加强责任心,绷紧母婴安全一根弦,筑牢母婴安全一条线,尽量避免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发生,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妇幼健康、“两癌”综合防治及消除母婴传播项目工作。二是抓好机遇谋发展,借助云南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机遇,结合实际,做好项目筹备,争取项目落地。三是抓重点难点及风险点,梳理母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及《出生医学证明》等各方面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保障妇幼健康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以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及绩效考核为抓手,探索妇幼保健机构差异化发展路子,拓展妇幼保健特色服务,推动全市妇幼健康工作全面发展。



通过此次督导,及时发现了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增强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有效促进我市妇幼健康工作有序推进,为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奠定了扎实基础。


供稿/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责编/钱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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